官僚制度的设立是皇帝统治国家的直接手段,代表国家和统治者的意图行事。继而对于这股强大的力量机构,如何选拔以及管理便成为历朝历代都不懈努力的头等大事。地方与中央都需要人才维持国家的正常运行,那么对于人才的选拔标椎也自是不同的。仔细研究历史就可窥见,每个朝代生产力水平以及文明程度的差异,都对于选拔官吏有着直接影响。但幸而有前人为师,便可做后车之鉴。历朝官吏都不断适应文明发展的要求,不断迎合统治阶级的标椎,整个官僚制度的发展也愈加完善,各自按部就班维护社会发展。
“世卿世禄制”,所谓世卿世禄是指,卿”乃贵亲贵胄,世代沿袭,子承父业,弟从兄业;“禄”制下的官吏下所拥有的钱财归自身所得,且也是世代继承,名下封地都是个人产物,拥有绝对的管辖权,封地所缴纳的赋税也归其享有。
楚国都城被吴国攻克、齐国陈氏取代姜氏、三家分晋局面,标志春秋时期就此结束。战国群雄并起时代来临,此时霸据各方的诸侯国已经不再唯周王朝马首是瞻,天下局势剑拔弩张。此刻要想不被时代淘汰就得顺应“变法”潮流。最为有名的变法实是商鞅在秦国推行的“军功爵制”,通过军功受封加爵大大鼓励士兵士气,也为之后秦国走向巅峰打下坚实的军事基础。除秦国外各过也纷纷采取措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传统,魏国、楚国的变法,新法以奖励军功、对新贵族的提拔,在推动官僚体制改革方面产生巨大的效果。但商鞅的变法“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,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”仍然是最有成效的,但它也有局限“身戮家残,去其籍,发其坟墓,暴其骨于市,男女公于官”的苛刑使得民间一片哀声哉道。
战国时期的变法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战争四起的时代需要,但因其过于“血腥”,且休战时期国家需要发展,不能倚靠建立军功的“莽夫”提出国家发展的建设性意义。所以到汉代时,响应国家求贤的号召,郡国必须向中央推荐治国人才,在惠帝、吕后、文帝的共同推动下,于汉武帝时期,“察举制”便形成完善,地方逐渐摒弃“选贤举能”而开始采用选拔人才的“科目考试”,在之后的发展中,科目考试内容不断充实,涉及面拓宽,自此科目开始拥有一套设施完备的系统,为之后的人才选拔奠定基础。
到魏晋南北朝时期,新的选官制度萌芽。“九品中正制”起源于曹魏收复东汉后为维系朝中社稷所制定,经由魏晋南北朝时期不断完善与发展的选官制度。其“上承两汉察举制,下启隋唐科举制”,因其存在时间久远乃被后人称为“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”。
所谓“九品中正制”就是依照其德望与贤能分为大中正类别向国家举荐,自然以此类推,还有小中正的说法,此法对于州郡之官起到限制作用,使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大大加强。不过有推荐也有弊端,一些世家大族依仗其财力与声望便可混入仕途,对于民间寒窗苦读的百姓进入仕途便是难于上青天,于是便有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士族”一说。但对比之前的选官制度来说是进步的。
(五)科举制
“科举制”、“察举制”、“九品中正制”三者并称为“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”。与“察举制”、“九品中正制”不同的是科举制更趋于完熟,是在逐步积累的选官经验基础上的终极产物。不仅对当时社会意义重大,对于当下的选拔标准也起重要影响,也就是时下考试的前身。彼时的唐朝文风自由,民风开放,文人志士云集,正是由科举考试促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