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常识

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好一些(借条比欠条更具法律效应?)

100人浏览   2024-09-23 08:38:18


“借条”和“欠条”你分得清么?


有人说,借条比欠条的法律效应更强


这话并不准确。从法律上来看,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,只是两者的用途、诉讼时效有一定的区别



用途来看,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,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。


而欠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,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,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,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



诉讼时效来看:


(1)借条


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为3年。在借条已经明确还款时间的情况下,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3年,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。


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为20年。自借条出具之日起开始计算20年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间。



(2)欠条


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,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,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,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,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。



因此人们常说宜写“借条”,而不宜写“欠条”,以省去诉讼中解释“欠”款原因、用途的举证责任以及防止诉讼时效过期等情况。


但是,并不是所有情况下,我们都可以写“借条”



例如,小张与小王是买卖合同关系,小王欠小张的20万元是货款。但是因小王出具的是借条,小张持借条起诉时,法院会以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来立案审理。


如果小王抗辩小张并没有将20万元借给他,并能说出合理的理由,那么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法院会结合借贷金额、款项交付、当事人的经济能力、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,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


如果小张没有出借20万元的证据,那么就该还原案件事实,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20万元的性质是欠货款。如果小张不能提供证据的话,会承担较大的诉讼风险。


所以建议大家,不要因为网络上常说的写“借条”比“欠条”好,就什么情况都写“借条”。与其纠结“借条”和“欠条”哪个更好,不如在让对方出具“欠条”时仔细注意好格式。


这里,高瞻法务给大家一份模板,大家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参考。


欠条

欠款人姓名:
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本人(本单位)确认:截至 日,共欠 (收款方)人民币(大写) (¥ 元)(下称欠款)。

欠款名目:

还款期限: 日前还清。

逾期责任:未按上述期限还清的,每逾期一日,欠款人同意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。

欠款人联系方式:

欠款人地址:

(上述地址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)

欠款人(签名/盖章):

签署时间: 年 月 日

下列签名的保证人同意为上述欠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。

保证人(签名/盖章):
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保证人联系方式:

签署时间: 年 月 日


借条

借款人:

身份证号:

手机(可接收短信):

微信号:

联系地址:

保证人:

身份证号:

手机(可接收短信):

微信号:

联系地址:

借款人向 (身份证号: ,即出借人)借到现金人民币(大写) (¥ )下称“借款金额”,并承诺如下事项:

一、借款用途: 家庭生活支出

二、利率为:月利率为 %;

利息支付时间:每年 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。

三、还款期限: 日前还款。超期还款的,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%计算。

四、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:

(1)借款人确认:签署本借条时,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;

(2)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借款人支付借款金额:

户名:

开户行:

账号:

五、其它:

1.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,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2.因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、调查费、公证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。

3.如有保证人,则保证期间为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。

4.前述借款人、保证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。

签署时间: 年 月 日

借款人签字:

保证人签字:


相关推荐

夏天吃这种海鲜贝壳最当时令,与丝瓜一起烧,味道鲜美,清淡不油

腌糖蒜怎么腌好吃,只需多加1味料,酸爽脆口

红薯粉最简单的做法,只需一烫一拌,香辣Q弹,比凉皮还劲道!

蒜泥白切肉的家常做法,好吃不油腻,男女老少都合适

南瓜花怎么吃?夏季吃南瓜花能除湿